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渠道显现,近期西海岸新区归纳行政执法局处理一同未取得路途风险货物运送答应,私行从事路途风险货物运送的案子。
2024年9月26日9时50分左右,驾驭员王某某驾驭鲁B62X2H号车(厢式卡车),车内装有一个油桶和一套加油设备,行进到黄岛区同江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被执法人员查看,经查,驾驭员王某某依照其老板王某的要求驾驭鲁B62X2H号车从辛安中石化加油站拉约400升柴油送至同江路保税区北侧一工地,供王某自己挖掘机加油运用,车辆一切人为马某某,驾驭员王某某受其老板王某雇佣运送,柴油为自用,没有违法所得。
经查,王某未取得路途风险货物运送相关证件从事路途风险货物运送,存在未取得路途风险货物运送答应,私行从事路途风险货物运送状况。根据《路途风险货物运送办理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则,西海岸新区归纳行政执法局对王某处以30000元罚款。(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