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患者,减轻患者就医担负,活跃做出呼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施行2025年卫生健康体系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告诉》和《关于标准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告诉》的方针要求,自2025年3月31日起中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门诊预交金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没有确认详细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未开具医嘱)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收据。
(二)中止收取门诊预交金,患者来院就诊时无需提早预存费用,治疗时经过诊间结算码或许收费窗口等方法实时缴费结算。
(五)关于老年人确有门诊预交资金需求的集体,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仍供给门诊预交金充值事务 。